广东省兽药 GSP 检查验收评定标准

   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,规范我省兽药 GSP 检查验收工作,根据《广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》和《广东省兽药 GSP 检查验收办法》,制定本标准。

    一、现场检查评审内容为机构与人员、场所与设施、规章制度、采购与入库、陈列与储存、销售与运输、售后服务等七个方面共 80 款。

    二、评审项目类别分为关键项(一票否决项,用黑体字带 “**” 号标注)、重要项(带 “*” 号)和一般项三类。

    三、单项考核结论分为:符合( Y )、不符合( N ),不涉及项( / )。凡属完整、齐全或者绝大部分符合要求(打分在 75 分以上)的项目,应判定为 “Y” ;某项存在较为明显缺陷的(打分在 75 分以下),应判定为 “N” ;不涉及项目在检查条款后画 “/” 。

    四、评定标准

   关键项不符合为 “ 关键项缺陷 ” ,重要项不符合为 “ 重要项缺陷 ” ,一般项不符合为 “ 一般项缺陷 ” ,评定标准如下:

关键项缺陷(项)

重要项缺陷(项)

一般项缺陷项占一般项的比例( % )

评审结论

0

≤3

≤20

合格

0

≤3

>20%

不合格

0

≥4

≥1

    广东省兽药经营企业 GSP 现场验收项目表

企业名称:

经营地址:

验收结果:现场检查共      项,其中:

关键项     项,关键项不符合     项;

重要项     项,重要项不符合     项;

一般项     项,一般项不符合     项,占一般项     % 。

验收结论:合格 □     不合格 □







姓名

职务 / 职称

工作单位

签名

 

验收组长签名:

 

验收日期:      年    月     日  


条 款

  验 收 内 容

验收方式

评定结果
( Y/N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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